項城市檢察官練就“火眼金睛”
□通訊員 王春霞 文/圖
一男子在賓館內墜樓身亡,是他殺還是意外?面對種種疑點,項城警方經過多方努力,最終偵破了這起因賣淫嫖娼意外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而犯罪嫌疑人張某奎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前期他毀滅證據、密謀串供,到案后又百般抵賴,拒不交代犯罪事實,妄圖逃避法律制裁。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通過細致審查、引導偵查、自行補充偵查等手段,補強、完善證據體系,最終揭開案件隱秘真相,精準指控犯罪,嚴防“漏罪”發生。日前,項城市人民檢察院向媒體披露了該案案情。
躲藏窗外 一男子不慎墜樓身亡
2023年1月29日19時許,項城市某賓館外有人墜樓身亡。項城市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勘查現場、偵查取證,最終確定墜樓身亡男子叫閆某某,并對閆某某的社會關系進行了梳理,很快查找到了涉案女子豆某某。在民警的審訊下,豆某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原來,一名叫張某奎的男子通過網絡招嫖方式介紹豆某某等人從事賣淫活動,且從中抽取分成,非法獲利。事發當日,豆某某和閆某某在進行賣淫嫖娼時,突然聽到外邊有人敲門,閆某某情緒緊張,迅速翻至窗外躲藏,結果不慎墜落身亡。
閆某某墜樓后,張某奎來到墜樓現場發現閆某某已沒有了呼吸,便取走其手機,并安排豆某某刪除手機上的支付寶和微信收付款記錄,還通知其他“聊手”(冒充女子與嫖客聊天的人員)暫停“業務”。張某奎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他把自己和閆某某的手機一起扔進沙河里,還要求豆某某扔掉收款時使用的手機,并給豆某某支招說:“警察要是問,就說咱倆是男女朋友,不要說我介紹你去賣淫,更不能說我給你要過介紹費。”隨后,張某奎在外東躲西藏了幾個月,其間,他一直和有往來的涉案人員串供,指使其他涉案人員逃避抓捕,銷毀相關證據。
2023年10月31日,自認為關鍵犯罪證據已被銷毀、現有證據不足不會使自己受到刑事追究的張某奎,懷著輕松而又得意的心態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張某奎供述案情時避重就輕,僅承認給豆某某介紹過兩單“生意”,從豆某某賣淫獲利中分得600元。
細致入微 深挖可疑犯罪線索
公安機關以組織賣淫罪對張某奎提請批準逮捕,但案件證據從賣淫人員數量到非法獲利數額等均達不到組織賣淫罪的逮捕條件。
在審查證據材料時,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注意到,2021年7月,張某奎以談戀愛為借口與豆某某相識,后誘導豆某某從事賣淫活動,兩人“合作”后,非法所得二人五五分成,僅2023年春節前,張某奎就從豆某某處非法獲利1萬余元。這一不同尋常的發現引起了承辦檢察官的警覺:“張某奎是否隱瞞了主要犯罪事實?2023年春節前,僅豆某某一人就分給他1萬余元,其他時間呢?其介紹的賣淫人員還有誰?其到底從中非法獲利多少?”
如果以現有證據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勢必會讓張某奎逃脫法律制裁。意識到張某奎非法獲利數額可能很大,承辦檢察官立即就案件偵查取證、事實認定等細節與偵查人員進行溝通,并積極引導偵查人員查證非法獲利數額。當公安機關查實張某奎非法獲利數額(1萬余元)達到立案標準時,檢察機關果斷以介紹賣淫罪對張某奎批準逮捕,為深挖其犯罪線索創造了有利條件。
抽絲剝繭 不枉不縱懲治犯罪
案件批捕后,承辦檢察官與偵查人員一起研究案情,列出偵查提綱,引導偵查人員重點收集張某奎介紹賣淫的人數、非法獲利的具體數額等。經過近兩個月的偵查,公安機關查明張某奎介紹賣淫的人數及非法獲利數額(49850元)均有所增加,且仍有其他參與賣淫的人員及非法獲利數額尚未查清。
承辦檢察官在退回補充偵查提綱中,明確指出偵查方向,詳細列出補查內容,但因該案系跨區域作案,不但時間跨度長、涉案人員流動性大,而且涉案當事人事前串供、毀滅證據,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又拒不認罪,給全面查清案件事實帶來很大困難。歷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后,民警經過大量的偵查取證,查明張某奎介紹賣淫人數和非法獲利數額成倍增加。后檢察機關在法定辦案期限內將該案向項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鑒于部分影響量刑的證據尚未完善,承辦檢察官又與偵查人員一起,全面調取核實張某奎與各賣淫人員的聊天記錄及收取嫖資的交易記錄,結合之前查實的銀行轉賬記錄,分別找當事人逐一核實。經過對大量證據的詳細梳理和耐心比對,檢察機關最終認定張某奎介紹賣淫的人數從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時認定的1人增至5人,其非法獲利數額也從批準逮捕時認定的1萬余元增至15萬余元。
項城市人民檢察院遂向項城市人民法院發出變更起訴決定書,并根據張某奎的犯罪情節提出了“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32萬元,收繳非法所得15萬余元”的量刑建議,最終被法院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