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凱)近日,記者從市安委辦獲悉,為充分調動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積極性,深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地落實,我市推動建立完善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構筑安全生產領域的“人民防線”。
據介紹,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和未登記注冊但實際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單位。重點報告人的不安全行為、設施設備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同時鼓勵從業人員在報告事故隱患的同時,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議。
對從業人員報告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歸納梳理、評估分級,并按照分級管控的原則由相關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及時與報告人員溝通、商研并組織核查,核查屬實的納入臺賬實行閉環管理,能當場整改的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切實做到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并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整改,嚴防事故發生。此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采取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按照“小隱患小獎、大隱患大獎、重大隱患重獎”原則明確獎勵標準,對報告事故隱患的從業人員及時實施獎勵。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及監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區分“報告”與“舉報”的界限,做好兩項制度的有機銜接。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長期未整改的,可以直接向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查證屬實的,按照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對從業人員發放獎勵,同時對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實施行政處罰。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