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縣人民法院
本報訊 近日,沈丘縣人民法院運用“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工作機制,成功化解了12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充分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李某某在沈丘縣北城產業集聚區某公司從事建筑施工工作,建筑工程完工后,該公司欠李某某勞動報酬2300元,李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后,于2024年9月份將該公司訴至沈丘縣人民法院。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發現該公司涉及多個同類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將這些案件材料進行整合后,承辦法官立即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溝通,了解到該公司由于資金短缺,未能如期發放工人工資,隨即運用“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工作機制,與沈丘縣工會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聯合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與沈丘縣工會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共同分析雙方當事人當前面臨的困境,努力尋找他們的利益平衡點。經過多方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該院通過“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僅用1天時間,快速調解12起案件。
下一步,沈丘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強與沈丘縣總工會的溝通合作,進一步發揮“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工作機制的職能優勢,及時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訊員 丁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