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華
巡視巡察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而衡量其成效的最終標尺,是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真正提升。這要求巡視巡察工作必須心懷“國之大者”,情系民生小事,牢牢站穩人民立場,真正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
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意味著巡視巡察要當好民聲的“傾聽者”。巡察組不能僅僅滿足于聽匯報、看材料,更要主動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走進田間地頭、居民社區,與老百姓面對面交流,傾聽他們的“急難愁盼”。群眾的訴求往往是具體的、真實的,是政策落實效果的“晴雨表”。只有俯下身子,才能真正聽到原汁原味的民意,發現那些隱藏在文件堆后、會議室外的真問題。
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意味著巡視巡察要當好民利的“維護者”。巡視巡察的利劍要始終聚焦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堵點,還是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的微腐敗,或是推諉扯皮、漠視群眾冷暖的官僚主義,都必須成為巡視巡察緊盯的重點。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意味著巡視巡察要當好民心的“凝聚者”。巡視巡察既是監督的過程,也是密切聯系群眾、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的生動實踐。解決一件件群眾身邊的小事,化解一個個具體的矛盾,能夠切實增強群眾對黨組織的信任。當群眾看到反映的問題有人管、自身的利益有人護,黨群干群關系自然會更加密切,黨的執政基礎也將更加穩固。
總之,巡視巡察工作只有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真正把群眾的事當成最重要的事,放在心頭、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中,才能不辱使命,充分發揮監督威力,凝聚起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大力量。②3